第十七章:母仪 大家曰:“夫为人母者,明其礼也。和之以恩爱,示之以严毅,动而合礼,言必有经。男子六岁教之数与方名,七岁男女不同席、不共食,八岁习之以小学,十岁从以师焉。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居不主奥,〔室西南北隅,为尊处也。)坐不中席,行不中道,立不中门。不登高,不临深,不苟訾,不苟笑,不有私财。立必正方,耳不倾听,使男女有别,远嫌避疑,不同巾栉。女子七岁教之以四德,其母仪之道如此。皇甫士安叔母有言,曰:‘孟母〔邹孟轲之母也〕三徙,〔三迁也,详见《列女传》中。〕以教成人,买肉以教存信,居不卜邻,令汝鲁钝之甚。’《诗》云:‘教诲尔子,式榖似之。’”

【原文】
 
大家曰:“夫为人母者,明其礼也。和之以恩爱,示之以严毅(1),动而合礼,言必有经。男子六岁教之数与方名(2),七岁男女不同席、不共食,八岁习之以小学(3),十岁从以师焉。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(4)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居不主奥,〔室西南北隅,为尊处也。)坐不中席,行不中道,立不中门。不登高,不临深,不苟訾(5),不苟笑,不有私财。立必正方,耳不倾听,使男女有别,远嫌避疑,不同巾栉(6)。女子七岁教之以四德,其母仪之道如此。皇甫士安(7)叔母有言,曰:‘孟母〔邹孟轲之母也〕三徙,〔三迁也,详见《列女传》中。〕以教成人,买肉(8)以教存信,居不卜邻(9),令汝鲁钝之甚。’《诗》云:‘教诲尔子,式榖似之(10)。’”
 
【解读】
 
此章讲述为人母如何教育孩子。首先自己要明礼,之后介绍男孩女孩教育的不同次第,最后举孟母教子的事例。
 
【注释】
 
(1)严毅:严厉刚毅。
(2)方名:四方之名,指辨识方向。
(3)小学:汉代称文字学为小学。因儿童入小学先学文字,故名。隋唐以后为文字学、训诂学、音韵学之总称。
(4)游:外出求学,出仕。
(5)苟:随便,马虎,不审慎。訾〔zǐ〕:诋毁,指责。
(6)巾栉〔zhì〕:巾和梳篦。泛指盥洗用具。
(7)皇甫谧
(公元215—282年):字士安,幼名静,自号玄晏先生,安定朝那
(今宁夏固原市彭阳县)人。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学者,在文学、史学、医学诸方面都很有建树。他自幼丧母,过继给叔父,因此叔母如母亲般教导他。
(8)买肉:孟母“买肉啖子”的故事。孟子少年时,有一次邻居杀猪,孟子问他的母亲说:“邻居为什么杀猪?”孟母说:“要给你吃肉。”孟母后来后悔了:“他刚刚懂事而我却欺骗他,这是在教他不讲信用啊。”于是买了邻居的猪肉给孟子吃。
(9)卜邻:选择邻居。
(10)教诲尔子,式榖〔gǔ〕似之:出自《诗经·小雅·小宛》。式:句首语气词。榖:善。似:同“嗣”,继承。
 
【翻译】
 
曹大家说:“为人母,要了解礼仪。以恩情慈爱与儿女和睦相处,同时显示严厉刚毅的一面。一举一动要合礼仪,言语要符合经典教诲。男孩子六岁要教他学习数字和方位,七岁时男女不同席而坐,不一起吃饭,八岁让他读书识字,十岁送他拜师学习。教导孩子,出门前要告知一声,返回要通报一声。外出求学做官要有固定的场所,研习的是稳定的职业。不居于尊长所住之处,不坐在席子中央,不行走于道路中央,不站在门的中间,不攀爬高处、不临近深渊,不随便指责,不轻易嬉笑,不拥有私房钱。站要正直,不侧耳探听,男女有分别,远远避开嫌疑,不一起梳头洗脸。女孩子七岁开始教她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这四德,这些都是做母亲的义务。皇甫士安的叔母说:‘孟母三迁,把孩子教成德才兼备的人。通过“买肉啖子”这件事,教孩子要守信义。居住不选择邻居,会让你粗鲁迟钝至极。’《诗经》上说:‘教育好孩子,让他继续为善!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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